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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答疑
套期保值与套利交易常见问题答疑


一、套期保值与套利额度办理

    1.请问套期保值、套利额度申请如何办理?

    套期保值、套利额度分为产品额度和临近交割月份合约额度。

    客户申请套期保值、套利额度的,应当向其开户的期货公司会员申报,期货公司会员对其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向交易所办理申请手续。

    非期货公司会员申请套期保值、套利额度的,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对,直接向交易所办理申请手续。

    会员通过会员服务系统可以在每个交易日的全天24小时提交套期保值与套利额度业务申请。

    2.请问套期保值、套利额度办理需要多长时间?

    交易所在正式受理产品额度申请后5个交易日内进行审核并予以答复。交易所在审核过程中,可以要求申请人对申请材料进行补充说明,补充材料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间。

    交易所在正式受理临近交割月份合约额度申请后进行审核并及时予以答复。交易所在审核过程中可以要求申请人对申请材料进行补充说明,补充材料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间。

    3.请问套期保值、套利额度的有效期多长?

    产品额度自审核通过日的下一交易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临近交割月份合约额度自该合约交割月份之前的一个交易日至该合约最后交易日期间有效。

    4.如何变更与取消额度?

    非期货公司会员、客户需要变更调整套期保值与套利额度的,按照申请额度的流程进行办理。调整后的产品额度有效期自审核通过日的下一交易日起计算。

    非期货公司会员、客户申请取消套期保值与套利额度的,会员应当通过会员服务系统填写《取消额度情况说明》,并提交电子申请。

    5.请问额度即将到期需要注意什么?

    非期货公司会员、客户在产品额度期限届满后仍然需要进行套期保值、套利交易的,应当在产品额度有效期到期前10个交易日之前向交易所提出新的产品额度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新的产品额度的,应当在产品额度有效期届满前对套期保值、套利持仓进行平仓。

    6.请问产品额度和临近交割月份合约额度的区别?

    产品额度是指同一产品各合约同一方向的套期保值或者套利最大持仓数量。临近交割月份合约额度是指采用实物交割方式产品的某一合约在临近交割月份某一方向的套期保值或者套利的最大持仓数量。

    7. 请问股指期权和股指期货是否可以共用额度?

    沪深300股指期权、沪深300股指期货、上证50股指期货、中证500股指期货,均需要独立申请额度,独立使用额度。

    8. 请问何时开始申请临近交割月份合约额度?

    申请临近交割月份合约额度的非期货公司会员、客户,应当在该合约交割月前两个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至交割月份前的第五个交易日期间,向交易所提出申请。

    9.请问申请临近交割月份合约额度是否需要先申请产品额度?

    申请临近交割月份合约额度的,应当先(或同时)申请产品额度,临近交割月份合约额度不得大于产品额度。

    10. 请问申请产品额度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第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与套利额度申请表》。第二,套期保值与套利交易方案。其中,套期保值交易方案内容包括:套期保值交易策略、管理风险敞口所需额度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含相关证明材料)、投资团队介绍等;进行投资替代的,方案还应包括投资替代需求分析和计划替代的相关资产规模等。套利交易方案内容包括:套利交易策略、套利额度需求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含资产或财务能力情况)、套利投资组合的风险中性评估、投资团队介绍、交易系统情况等。申请人在额度申请日近一年内已向交易所提交套期保值与套利交易方案,且交易方案无变化的,无需再次提交。第三,额度使用情况说明。简要描述近一年套期保值与套利额度使用情况,包括:实际套期保值与套利方案执行情况、额度使用与合规情况等。第四,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11. 请问申请国债期货临近交割月份合约额度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第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与套利额度申请表(国债期货)》。第二,套期保值与套利交易方案。申请人在额度申请日近一年内已向交易所提交套期保值与套利交易方案,且交易方案无变化的,无需再次提交。第三,《可交割国债持有情况汇总表》。申请人应当向交易所报告持有的可交割国债相关信息;申请人为机构的应当填写机构净资产,申请人为产品的应当填写产品资产净值。第四,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12. 什么情况下需要提交额度使用情况说明?

    申请人再次申请某一产品套期保值与套利额度的,自申请之日起近一年内,使用该产品套期保值与套利额度进行交易的,应当提交套期保值与套利额度历史使用情况说明;未使用该产品套期保值与套利额度进行交易的,无需提交;如申请人自额度申请之日起近一年内,已向交易所提交该产品额度历史使用情况说明的,无需再次提交。

    13. 中金所主要受理哪些类型的套期保值额度申请?

    为了满足申请人风险管理需要,促进市场功能发挥,中金所受理的套期保值额度申请主要包括现货等相关资产风险对冲、投资替代等。现货等相关资产风险对冲是指根据现货市场行情变化,建立金融期货合约持仓,管理现货价格波动风险;投资替代是指因现货持有需要,通过买入金融期货,替代现货持仓。

    14. 会员在办理套期保值与套利额度业务时,是否还需加盖会员公章?

    中金所已实现套期保值与套利额度申请的全电子化办理,任意一份额度办理材料均通过加载会员数字证书信息的会员服务系统提交。为进一步提高套期保值与套利额度办理工作效率,中金所对会员加盖公章原则上不作要求,会员可根据相关规定及自身内控要求作出安排。会员应尽职审核套期保值、套利额度申请材料,凡经由会员服务系统提交的申请材料,均视为已经通过会员审核。

    15. 客户已在甲期货公司会员获得了套期保值或套利额度,是否可以在乙期货公司会员使用?

    客户需先在乙期货公司会员开立套期保值或套利交易编码,随后即可使用在甲期货公司会员获得的套期保值或套利额度。同一客户在不同期货公司会员的套期保值或套利持仓将合并计算。

    16. 可否举例说明,套期保值临近交割月份合约额度如何自动获批?

    以TF2006合约为例,情形一:2020年5月28日收市后,经同一交易编码下双向持仓对冲平仓,某客户在A会员下持有该合约套期保值多头持仓300手,在B会员下持有套期保值空头持仓200手,则自2020年5月29日起,自动获得TF2006合约的买方向套期保值临近交割月份合约额度300手;卖方向套期保值临近交割月份合约额度200手。

    情形二:2020年5月28日收市后,经同一交易编码下双向持仓对冲平仓,某客户在A会员下持有该合约套期保值多头持仓300手,在B会员下持有套期保值空头持仓800手,则自2020年5月29日起,自动获得TF2006合约的买方向套期保值临近交割月份合约额度300手;卖方向套期保值临近交割月份合约额度600手,需要在29日第一节交易结束前自行平仓200手。该种情况建议客户根据需求提前向交易所提交临近交割月份合约套期保值额度申请。

    二、套期保值交易管理

    1.买入套期保值的管理原则是什么?

    交易所依据套期保值方案对买入套期保值额度使用的合理性进行综合评估。套期保值方案应当包括:交易策略(如投资替代策略、久期调整策略等)、管理风险敞口所需额度的必要性与合理性、投资团队介绍等。以投资替代策略为例,套期保值方案应当包括投资替代需求分析和计划替代的相关资产规模等。

    2.请问如何理解风险价值?

    风险价值的引入,是为了满足国债期货套期保值管理的需要。可以简单理解为,国债期货或相关债券投资组合的基点价值。

    3. 如何理解“股指期货和股指期权所有品种卖出套期保值持仓合约价值之和”中的“所有品种”?

    目前中金所上市的股指期货品种包括:沪深300股指期货、上证50股指期货和中证500股指期货,股指期权品种包括:沪深300股指期权。三个股指期货、股指期权品种标的指数成分股与中证800指数成分股范围相同。未来交易所推出其他股指期货、股指期权品种后,可匹配的成分股范围也会相应扩展。

    股指期货、股指期权卖出套期保值管理中,将客户持有的股指期货、股指期权所有品种卖出套期保值持仓合约价值加总后,与其持有的中证800指数成分股和相关基金的市值进行匹配。其中,沪深300股指期权持仓合约价值为合约的标的指数(沪深300)收盘价乘以合约乘数(100)。

    4.请问股指期货、股指期权卖出套期保值对应的资产范围是什么?

    资产范围包括中证800指数成分股,沪深交易所上市的所有跟踪A股的股票ETF和LOF基金(不含混合型、债券型等其他类型)。股票ETF和LOF基金名单具体可参考沪深交易所官网。上证50和沪深300中相同的成分股不能重复计算。

    5.如何理解股指期货、股指期权卖出套期保值持仓合约价值不得超过资产市值的1.1倍?

    原则上,股指期货、股指期权卖出套期保值持仓合约价值不得超过股指期货所有品种标的指数成分股、股票ETF和LOF基金市值之和。但是,存在一定的客观原因导致股指期货、股指期权与现货资产价值出现小幅偏离,例如期货结算价与股票的计算方式存在差异等。为此,我所将期现资产配比要求调整为1.1倍。

    6.如果客户认为套期保值交易符合套期保值风险管理原则,可以向交易所进一步说明吗?

    随着市场的发展,为了满足套期保值客户多元化风险管理的需要,交易所允许套期保值客户通过提交证明材料的方式,对套期保值持仓的合理性进行补充说明。证明材料应当与申请套期保值额度时提交的交易方案内容相匹配。非期货公司会员、客户既可以在交易前,也可以在接到交易所通知后的5个交易日内,通过期货公司会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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