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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律监管工作动态
关于2020年11月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2020〕9号

为防范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我所对违反交易所规则的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2020年11月情况如下:

处理异常交易行为13起,涉及17名客户。其中,自成交超限2起,频繁报撤单超限10起,股指期货日内开仓交易量较大1起。对12名客户采取了8次限制开仓的措施,对5家会员采取了5次电话提示的措施。

处理客户套期保值持仓、套利持仓超过其相应资产配比要求的行为3起。对上述行为所涉及的3名客户采取了限期调整、要求报告情况等措施。

处理对敲进行利益输送案件1起,对2名客户采取通报批评、限制国债期货开仓6个月的监管措施,并将处理结果计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

特此公告。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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