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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范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我所对违规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2016年10月情况如下:
处理异常交易行为86起。其中,自成交超限1起;日内撤单次数超限2起;客户(组)股指期货日内开仓交易量较大(超过10手)83起。
处理套保客户持仓合约价值超过对应的标的指数成分股及对应的ETF基金市值或套利客户净持仓超过对应现货市值行为20起。
对上述行为所涉及的104名客户分别采取了限制开仓等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