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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是维护金融期货市场“三公”、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安排。2013年下半年,我所认真履行自律监管职责,严肃查处6起违反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违规行为。内容涉及为没有交易经历、可用资金不足50万的投资者申请交易编码等,并对相关6家会员单位作出1次暂停受理申请开立新的交易编码一个月、4次出具监管意见函、1次出具监管警示函的处罚决定。
请各会员单位切实按照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要求,提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把保护投资者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实处,杜绝类似违规行为的发生。
特此通告。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1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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