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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我所席位使用费收费标准为:席位年申报量不超过20万笔的,年使用费为人民币2万元;席位年申报量超过20万笔的,年使用费为人民币3万元。申报量是指买入、卖出以及撤销委托笔数的总和。
特此通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二〇一三年八月三十日
二〇一三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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