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新产品研发设计更加合理,满足市场参与者需求,充分听取市场意见,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我所制定了《中证1000股指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中证1000股指期权合约》(征求意见稿)、《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中证1000股指期货合约交易细则》(征求意见稿)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指期权合约交易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详见本通知附件)。
请将对上述规则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形式于2022年6月28日之前反馈至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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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288号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24楼
邮政编码:200127
附件:
3: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中证1000股指期货合约交易细则(征求意见稿)
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指期权合约交易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