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您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无法使用本网站所有功能,
建议升级至IE9.0以上版本,或使用Chrome、Safari最新版本浏览。
关闭
+
结算业务指南
中金所结算会员电子询证函办理指南

一、业务说明

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使用结算会员为其申请的账号及密码,通过登陆中金所参与人服务平台为结算会员办理询证函业务。

二、办理流程

1、结算会员通过中金所参与人服务平台“会员协作—询证函申请”,为会计师事务所办理人申请账号并指定询证日期。交易所将通过手机短信,发送账号、密码及官网链接至会计师事务所办理人。 

2、会计师事务所办理人可以通过官网链接,或者中金所官网“服务—业务专区—参与人服务平台”菜单,登录中金所参与人服务平台,用户身份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并使用短信验证码、账号及密码登录。登录后,选择“询证函—询证函办理”菜单,选择询证日期、询证项目,填写金额并提交。交易所反馈函证结果,并生成电子询证函。办理人须要在账号有效期内及时下载或打印电子询证函。

三、账号有效期

该账号自首次函证48小时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对指定日期多次函证。账号过期的,结算会员可以按上述流程再次为会计师事务所办理人申请账号办理业务。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2011版权所有 沪ICP备11042625号

建议使用IE9.0+浏览器

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 沪公网安备31011502009052号